一、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一、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200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为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同意将北京、天津、上海、大连等20个城市确定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深入开展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试点,在试点城市中执行苏州工业园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试点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文对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条件是非常严格的。申请认定的企业必须注意以下方面:
2009年,在受金融危机影响,全球发包市场相对萎缩的背景下,本市服务外包产业逆势而上。全市登录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达179家,同比新增91家,从业人员2.77万人,同比增加151.8%。当年累计接包合同额5.16亿美元,同比增长145.4%;接包执行额2.12亿美元,同比增长228.9%。其中离岸执行额实现1.25亿美元,同比增长96.2%。
北京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企业应于每年2月底以前提交申请材料。如果企业打算申报应当在2010年2月底之前,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否则会丧失申报资格。
国科火字〔2009〕152号文件提供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七项规定申请表须附带:企业上年度技术先进服务业务收入以及离岸外包收入表,并附相关的企业销售/服务合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协议书、销售发票、外汇收入核销证明等材料。
天津市2009年第一批通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企业有10家:
自2008年初以来,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已经成为新税法下获取税收优惠含金量最高的资质。很多上市公司都把成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当做一件重大事件予以公示,未能成功申请高新的高高科技企业则力求通过完善企业自身管理或者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获取该资质,以达到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本身的税收利益,获取更好发展的财务支持。但是根据08、09年天津高新申请认定的情形,基本可以判定高新认定的难度将持续增加,认定部门的审查力度也将空前严格。这也是由2010年不容乐观的财政形势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