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永-税务律师,税法律师,税务争议解决专家!

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学常务理事,资深税法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咨询电话:(北京)010-58697282、(天津)022-66371868;邮箱:liutianyong@hwuas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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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永:通货膨胀大背景下的企业税务筹划与安排策略

    中国经济连续10年的高速发展与低通货膨胀似乎走到了尽头,至少中国目前经济已经步入了调整期,2008年收紧银根与经济放缓已是大势所趋,下半年会有进一步的显现。在这个大背景下,企业如何提升自身的竞争力与经济效益是共同面临的挑战,合法进行税收筹划以较低自身的整体税负,从而提企业升价值具有重大意义。与此同时,经济放缓带来的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在新一届政府提出的全面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最低生活保障、教育投入等问题将需要大量的财政税收进行支持,与此相适应的是政府将加强税务征管以推行在进行的各项经济体制改革,那么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的力度将加大,特别是房地产、煤矿等相关利润普遍较高的行业所面临的税务风险更大。

一、合法税收筹划将给企业带来额外的收益,目前企业普遍对税务知识掌握较少,更谈不上进行合法税收筹划,如果企业能对自身的财务、税务、业务流程等进行合法筹划带来的收益不容小视。
二、对企业过去的税务处理事项尽快进行清理,不规范、不合法的税务处理事项进行调整,避免承担不必要的税务罚款和滞纳金,降低税务风险,应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三、已经进行中的税务稽查,如果确实存在问题,应尽快进行补税处理,争取免于处罚。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这个代价确实太大了。
四、明显过热的行业将进入调整期,并购重组是大势所趋,不是危言耸听,如果企业所处的行业确实遭遇了无法逾越的障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应尽快为自己的项目找个好的买家,或许还能保留一些胜利成果。
1、收购方,应对目标企业进行详细的税务调查,防止买回来一堆税务官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2、出卖方,应当考虑出售资产或者股权的增值部分的所得税问题,合法避税,提高经济效益。
3、如果收购的是个人资产或者股权,收购方应代扣税款,不要违反征管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义务,否则将面临税务机关的罚单。
4、收购完成后的税务整合与规划,是收购方完成收购后需要面临的又一个挑战。
五、企业如选择清算终止营业,要做好清算的税务安排,应当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要依法缴纳,如果有专业人士进行策划,也能带来额外的价值。
 
(刘天永,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税律师事务所是国内第一家专业化税务律师事务所,网址:www.taxlawyer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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