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我国税制建设走过了计划经济税收制度、市场经济税收制度和新时代现代税收制度的波澜壮阔变革历程,涉税专业服务也从无到有、从封闭到开放不断发展壮大。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按照党中央对“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和部署,我国税制改革不断深化,税收立法加快推进。截至2019年8月,已经制定了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环境保护税法、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资源税法等9部实体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印花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已公开征求意见;增值税法、消费税法、房地产税法、关税法、契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等正在抓紧起草或修订。今年规模空前的2万亿元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进展顺利,增值税税率和抵扣制度不断优化完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个人所得税法自施行以来,其税制创新和减税效应正在全面显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G20和OECD等国际论坛(组织)积极推进税收全球治理深度合作,最新数字经济税收规则将于2020年前正式推出,国际税收规则体系迎来全面重塑;美国税改引发全球新一轮税制改革浪潮,中美贸易磨擦等影响全球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加,我国实施“一带一路”倡议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必须树立机遇意识、前瞻意识、发展意识,积极拓展涉税业务领域、努力提升执业能力,才能适应新时代税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使命和新要求,更好地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对外开放战略。

“中国税法论坛暨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自2010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七届,成为全国涉税服务行业的年度盛会,对引领提升广大律师、税务师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和投身现代国家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动财税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发挥财税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作用,分析研讨当前涉税服务的新动态、新业务和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引领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的行业发展、业务创新与战略合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于2019年12月15日在北京举办“2019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八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论坛主题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涉税服务新机遇”。

论坛将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学术机构的著名法学家以及知名税务律师和税务师等出席并发表演讲。

本届论坛将组织“2019年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评选活动,欢迎广大律师、税务师、学者、研究生等涉税人士围绕本人或他人办理完结的涉税案件(包括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刑事诉讼、税务民事诉讼案件、税务筹划方案等),积极撰写案例论文,踊跃投稿(具体要求请见附件2)。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优秀案例论文评选,并颁发证书,部分优秀案例将刊发到《中国税务律师评论》(第7卷)“2019年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专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刊《注册税务师》及其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

本次论坛不收取任何会务及资料费,由于会议场地有限,所有参会人员需要按时提交报名表,经组委会确认发出正式邀请函后方可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承办单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

华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金杜律师事务所

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直播支持:

华税学院 | www.ehuashui.com

二、会议时间

2019年12月15日,会期1天。

三、地点

北京·友谊宾馆·聚英厅

四、会议费

本次会议免费参加,不收取任何资料费、会议费。交通和食宿等差旅费自理。

五、案例论文提交方式

请于2019年12月5日前发送到邮箱:taxlawyer2015@126.com,邮件主题需标明“2019年十大税法案例评选”,过期不予收录。

六、报名方式

(1)联系人:李剑

邮箱:taxlawyer2015@126.com

手机:18601356040

(2)联系人:张倩

邮箱:taxlawyer2015@126.com

手机:18010058436

在线报名链接:http://tfw6x075uapvuq7g.mikecrm.com/pmyM45i

全国律协通知链接:http://www.acla.org.cn/article/page/detailById/26121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9年11月6日

 

附件1:会议报名登记表

“2019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八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参会回执

注:请最迟在2019年12月5日之前将参会回执(可复制或自行编辑)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taxlawyer2015@126.com。

 

附件2:提交案例要求

“2019年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

撰写提交要求

一、评选宗旨

设立“年度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评选活动”,旨在发挥典型税法案例在指导案件办理、完善税收立法和发展税法理论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广大涉税实务和理论工作者积极开展税法案例研究,以案说法释法,提升执业水平、执法水平和研究水平。

二、征集对象

律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学者、研究生、税务干部、企业办税人员等各类涉税人士。

三、案例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结案的各种涉税案件和方案,包括税务行政处罚案件、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税务刑事诉讼案件、税务民事诉讼案件、税务筹划方案等;案例可以是自己办理的,也可以是他人办理的;所选案例在影响力、代表性、法律问题、法理问题、事实问题等某一或某些方面应当具有研究借鉴意义。

四、撰写要求

1、案例论文题目格式为“×××案例评析”。

2、每人限提交1个案例,字数1-2万字。

3、案例论文须是原创,如有抄袭永久取消参评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作者信息:姓名、单位、职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邮地址。

5、案例正文应至少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

(1)前言。介绍案件背景情况和研究意义。

(2)案情简介。完整描述案件主体信息、主要案情、争议问题、各方观点、主要理由、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意见等。

(3)法理评析。针对案件所涉争议焦点,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法理分析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度的论述和剖析。

(4)结论与启示。提炼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观点、结论、借鉴和启示。

6、论文中须插入或后附案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案情相关的合同、鉴定报告、税务机关执法文书(通知书、处理决定、处罚决定等)、司法机关司法文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税务筹划方案、税务咨询意见书等。

五、案例提交方式

案例须以电子稿件形式于2019年12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taxlawyer2015@126.com,邮件主题需标明“2019年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评选”,过期不予收录。

六、评选办法

评审委员会将从案例论文中评选出20篇优秀税法案例论文,其中10篇评选为“2019年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10篇评选为“2019年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提名奖”。

七、奖励形式

1、由主办方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2、十佳获奖论文和部分提名论文将入编《中国税务律师评论》(第7卷)(拟计划2020年11月出版)、《注册税务师》杂志及其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