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永--税务律师

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税务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网址:www.hwuason.com,邮箱:liutianyong@hwuason.com。电话:(北京)010-58697282、(天津)022-6637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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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永:2008年度企业关联业务申报的风险

为了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关联交易申报的要求,20081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税发[2008]114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要求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主要要求披露以下信息:

1)关联关系表(表一)。关联方的背景信息包括:关联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国家(地区),地址,和企业的关系,法定代表人,关联关系类型;

2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关联交易信息包括交易类型,交易总金额,跨境关联交易金额和比例,境内关联交易金额和比例,是否在本年度内实行成本分摊

协议,本年度是否需要准备同期资料,若需要, 是否已准备;

3购销表(表三)。境内外关联方\第三方购销的分部财务数据,占进口\出口总额10%以上的采购\销售的境外交易对象及其所在国家(地区),交易金额和定价政策;

4劳务表(表四)。境内外关联方\第三方劳务收入和支出的分部财务数据,占劳务收入\劳务支出总额10%以上的境外交易对象及其所在国家(地区),交易金额和定价政策;

5)无形资产表(表五)。境内外关联方和第三方受让\出让无形资产的分部财务数据;

6)固定资产表(表六)。境内外关联方和第三方受让\出让固定资产的分部财务数据;

7融通资金表(表七)。境内外关联方债权融资信息,包括:企业从关联方接受债权性投资与企业接受权益性投资的比例,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币种,金额,利率,融资期间,应计利息支出\收入,担保方名称,担保费和担保费率。

8对外投资情况表(表八)。被投资外国企业的基本信息,持股信息,被投资外国公司所得税税负情况和股利支付情况,被投资外国企业财务数据,被投资外国企业是否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非低税率国家(地区),被投资外国企业年度利润是否不高于500 万元人民币。

9)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表九)。各类对外支付金额的信息,包括向关联方的付款,已扣缴企业所得税金额,企业是否享受税收协定优惠。

通过以上关联交易信息的申报和披露,企业的交易信息对税务机关而言将一览无余,如果税务机关认为企业操作利润,对申报企业而言会引起进一步的税务风险,有可能引起税务机关的反避税调查,大部分都会带来企业补税并承担银行利息的风险。核心的是企业申报的时候要策划好,包括可比信息要有准备,否则一但税务机关启动反避税抽查,企业不能自圆其说,税务机关一般会进行反避税立案。

如果企业不进行申报,企业已经涉嫌违反中国税法,通过违法行为少缴税款的会被认定为偷税行为,故而企业不申报会带来更大的税务风险。企业在进行2008年度关系交易申报时应策划好,否则会给未来带来税务风险,必要的情况下需要借助中介组织的力量。

(作者简介:刘天永,北京华税律师事务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华税律师事务所是国内第一家专业化税务律师事务所。网址:www.taxlawyers.com.cn,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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