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永--税务律师

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税务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网址:www.hwuason.com,邮箱:liutianyong@hwuason.com。电话:(北京)010-58697282、(天津)022-6637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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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永:2009年度北京首批高新认定评审热点问题综述

一、北京市2009年度首批高新认定申报工作将延期至6月中旬

12009324北京市科委网站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标准着北京市2009年度的高新认定工作全面开始,并规定45月份集中申报,现北京市科委、税务局、财政局有关认定管理人员已经全面开始对已申报企业进行评审,预计将于6月中下旬开始分批公告。

2、同时,据北京高新认定工作组意见,因很多企业忙于531截至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事宜,对高新认定资料准备不足等原因,北京市2009年度首批高新认定工作期限将适当予以延长,初步确定为6月中旬为截至日期,增加了15天左右的时间。

二、目前高新评审中遇到的问题,提请申报企业关注:

1、从目前2009年高新评审的情况来看,知识产权仍然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最核心要件,同时知识产权需要与企业经营业务具有相关性,并发挥核心的作用。如果企业没有知识产权不要盲目启动高新认定工作,如果企业一旦启动必然会涉及专项审计费用;高新认定工作的前提是要提前策划好整体的申报方案,必要时需寻求中介机构的帮助。

2、申报的领域应该合理确定,否则无法通过初审。申报与企业相匹配的领域,并确保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很多企业目前申报领域申报不合理是造成无法通过认定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
    3
、与研发费用对应的研发项目,是高新认定技术专家评审的重点内容。目前北京市高新认定工作组,已经组建了涉及全部行业的评审专家库,而且各领域专家对其负责的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企业策划研发项目时应当充分考虑专家的感受,一个是尽量与企业行业相关,一个是要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否则无法通过专家的评审。

三、高新认定需要理性面对,以规避税务风险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后,企业可以依法享受15%企业所得税率的优惠政策,但是由于今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吃紧,下半年将加大税务稽查的力度,同时北京市高新认定管理部门也会对已经通过的高新认定企业加大抽查的力度,如果认定管理部门在抽查中一旦认定企业申报资料造假,会取消企业的高新资格,而且会要求企业补税、罚款,所以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中要确保策划的合法性,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鉴于以上诸方面的原因,华税提请打算进行2009年高新申报的企业应该尽快准备申报资料,提高工作效率争取最迟在2009615前确保申报成功;同时应该正确面对申报高新企业的税务风险问题,进行合理、合法的策划,不要留有隐患。

更多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参见:http://www.taxlawyers.com.cn/gx/11518.html

 

(作者简介:刘天永,北京华税律师事务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华税律师事务所是国内第一家专业化税务律师事务所。网址:www.taxlawyers.com.cn,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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