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永--税务律师

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税务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网址:www.hwuason.com,邮箱:liutianyong@hwuason.com。电话:(北京)010-58697282、(天津)022-6637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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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永律师接受《中国会计报》采访,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虚假申报等问题发表律师意见!

高新企业为何大面积逃税

20090703 15:05  中国会计报  王凯 李一硕

 

  624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报告中披露了虚假高新企业逃税情况。

 

  在审计署抽查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116户企业中,竟有85户不符合条件,其中不乏知名企业,这些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达到36.31亿元。

 

  这是审计署首次抽查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审计署首次对虚假高新企业的逃税状况进行曝光。

 

  自200811日起,企业正式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统一为25%,而高新技术企业则减按15%的税率征收。

 

  高新资格带来的巨大利益让高新企业认定的准确性空前重要起来,而认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也复杂而纠结。

 

  虚假高新企业逃税成热点

 

  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显示,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高新企业税收优惠的情况突出,反映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方面存在问题。据了解,这已与福利企业利用虚假安置残疾职工套取税收优惠一起,成为审计部门对各地税收征管情况专项审计的重要内容。

 

  《中国会计报》获得了一份关于审计署对华东某大城市税收征管的专项审计报告,这份报告显示,该市部分电子商务企业同时享受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其实际经营业务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软件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标准。

 

  在该市被审计署审计抽查的7户电子商务企业中,有2家全国知名的网络游戏运营商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07年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过亿元。

 

  “网游运营商并不生产或销售高新技术产品,只是进行应用服务,在经营业务的范围上并不合规。”审计署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向《中国会计报》透露,根据审计署派出机构在各地的审计发现,大部分虚假高新企业经营业务只是与高新技术有关,有的则与高新技术毫无关系。

 

  虚假认定破坏行业公平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高新企业将享受减按15%的优惠税收政策,与25%的统一税率相比,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直接成为企业的可分配利润,这对企业是巨大的诱惑,不少企业因此铤而走险,通过各种门路来获得高新企业认定。

 

  “据我们所知,一些企业为了认定高新企业可谓煞费苦心。”北京市一家高科技集团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对《中国会计报》这样表示。“有不少明显不具备条件的企业,故意用虚假材料进行申报。”

 

  “为了获得高新资格,很多企业采用了内部调整账本,勾结政府主管高新技术认定的机构、事务所联合造假,甚至在申报过程中贿赂经办人员等方式。”上述北京企业财务负责人愤愤地说,“这对我们这种投入了很多研究经费的企业很不公平!”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会计报》按照已公布的高新企业名单联络部分企业时,不少企业在了解采访意图后,均在表示自身认定结果“毫无问题”后,拒绝了记者的进一步采访。

 

  “虚假高新企业”认定存分歧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高新企业的认定由科技部门组织中介机构进行。

 

  “除了根本与高新技术无关的企业外,相当一部分企业不能完全说是造假,这与认定条件的设定有关。”华税律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刘天永这样告诉《中国会计报》记者。

 

  刘天永说,例如认定条件中要求,高新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的比例不得低于60%,但由于认定工作开展的时间并不长,很多企业此前在会计账本中并没有独立设置研发费用的科目,此项科目往往是在管理费用中体现,为达到认定要求,就不得不以“模拟”的方式制作财务报表去申报。“如果这样做就被认定为造假的话,对企业来说也许有些冤枉。”

 

  一位在地方科委长期从事高新企业认定的资深人士在接受《中国会计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财政、税收以及科技部门,目前在对高新企业的认定条件上仍存在一些分歧。

 

  “比如说网游运营商,它虽然只是提供运营服务,但是其衍生的技术部门、相关的技术投入同样具备较高的高新技术因素。”上述地方科委人士认为,特别是很多中小型研发企业,用几年时间研发一种新软件,一段时期内肯定是没有销售收入的,如果据此不承认其为高新企业,就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高新企业认定标准需进一步细化

 

  “我们是完全按照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审计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虚假高新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还是很值得关注的!”审计署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表示。

 

  根据审计署公布的审计报告中不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占比例推测,目前至少有50%以上高新企业可能是虚假的或者说不符合高新企业条件,如果将其套入全国15000多家已通过认定的高新企业,涉及的应缴税款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高新企业认定标准问题也将地方政府推入两难境地。一位地方财政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会计报》记者,一方面,由于高新企业认定新规定的出台,本省的高新企业大幅减少,除了根据有关规定原有高新企业资格还有效的企业外,能够通过新一轮认定的企业不足千家,影响了地方产业结构升级;另一方面,新税法下高新企业享受的大幅税收优惠,又让地方政府对虚假的高新企业不能容忍。

 

  据了解,国家审计部门已经发现高新企业认定中的种种问题。在《中国会计报》掌握的审计署某派出机构税务征管审计报告中,审计部门就提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就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以规范相关企业的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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