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查处利用仿造真票套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四小票”骗抵税款的违法行为。虚开发票从2003年防伪税控推行,以及废旧物资,海关完税证纳入比对管理,从面上来看,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并未灭绝,从2008年查处情况来看虚开案件还在继续其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 围绕农产品抵扣展开的虚开案件
(二) 围绕代理制销售展开的虚开案件
(三) 其他特殊征税方式的虚开案件,例如对于黄金期货的管理。
(四)区域性增值税发票涉税案件,主要还是集中虚开票和政府代开票的区域,其深层次原因还是二级财政的影响,类似的案件如天津虚开建筑劳务费发票案,四川泸州虚开运输发票案件,以及2007年对高淳广告业发票,2008年对浦口劳务费发票的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