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永--税务律师

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税务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网址:www.hwuason.com,邮箱:liutianyong@hwuason.com。电话:(北京)010-58697282、(天津)022-6637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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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永: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16日

一、近期北京市高新认定管理部门确定了2009年度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91116,北京市科委并已于20091022发布公告,详情登陆北京科委官方网站信息查询。

(一)如果企业能在1115之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并通过评审的,可在2009底前取得高新证书;

(二)如果企业在1115之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本年度将不再组织评审,列入2010年的高新评审计划。

    二、能否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对企业2009年所得税负产生较大的影响:

    按照新所得税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如果企业能够在1115之前进行申报并通过高新认定的,2009年全面所得税可以按照15%汇算清缴,对企业税金影响较大。

    三、高新申报截止进入倒计时,企业申报高新需要规范和效率。

    四、截止目前北京市高新认定管理部门组织了六批高新企业评审工作,均已经公告,总共的数量为1500家左右,预计2009年度北京市通过高新资格并取得证书的企业数量不会超过1600家,与20082634家相比更少。

 

更多高新认定信息请登录:http://www.taxlawyers.com.cn/gx/11518.html

 

(作者简介:刘天永为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税务合伙人,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版权所有华税律师事务所,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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