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永--税务律师

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税务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网址:www.hwuason.com,邮箱:liutianyong@hwuason.com。电话:(北京)010-58697282、(天津)022-6637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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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和《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后的企业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一、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二、离岸技术外包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四、享受财政贴息、资金支持、通关和融资便利等优惠政策。

 

更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信息参见:

http://www.taxlawyers.com.cn/fw/96001.html

 

(版权所有华税律师事务所,华税律师事务所是国内第一家专业化税务律师事务所,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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