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我国的军工企业主要包括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航天工业总公司、兵器工业总公司、核工业总公司、船舶工业总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及各省国防工业办公室所属的承担国家下达的军事装备、产品研制、生产计划任务的企、事业单位。
军工企业由于直接服务于国防事业,担负国防科研项目的研发,通常都是高技术密集型企业,具备高、精、尖技术,其中很多技术无法到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只能申请国防科工委的专利。另外,军工企业在和平时期往往开展民用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并且研发和生产、销售存在一定的分离,这给很多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并享受税收优惠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在培训中,刘律师根据国家高新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军工企业的生产、研发特点,从高新领域、知识产权、研发项目、研发费用、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协调等方面深入解析了企业申请高新认定面临的压力以及应对策略。参会企业反响热烈,不少企业表示,听完刘律师的演讲后,对于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更有信心,并且对于刘律师及时为企业分析、解读最新税收政策法规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