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税成功案例:华税律师代理的“票货分离”虚开案,公司实控人获缓刑(2023)


由华税律师团队代理的一起“票货分离”虚开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汽车贸易公司及其实控人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实控人面临严峻刑事责任,企业生产经营亦遭受严重冲击。华税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案件后,确立了围绕“真实柴油购销交易”“无骗抵税款主观故意”“未造成增值税损失”核心的辩护策略。通过与司法机关多轮充分沟通,出具专业、精准的法律辩护意见,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一年多的良好结果,获得了当事人和家属的高度认可。

一、案情简介

2018年起,汽车贸易公司实控人出于降低用油成本、获取优惠返利及赚取购销差价的目的,在某加油站大量采购柴油,对超出自身车队使用需求的部分,委托加油站经理向社会个体司机销售。在此过程中,汽车贸易公司向加油站支付了全部含税货款,加油站向汽车贸易公司开具了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汽车贸易公司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2022年1月,某公安局接到税务部门移送的线索,对本案立案侦查。侦查机关认定,加油站经理与汽车贸易公司实控人合谋,将加油站部分个人加油未要求开票的交易,通过“公对公转账后进行资金回流”的方式虚开给汽车贸易公司,加油站经理按票面金额收取5%-8%手续费。2023年3月,汽车贸易公司实控人因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华税律师核心辩护意见

华税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全面查阅卷宗、会见当事人,深入分析涉案交易模式,围绕核心争议,华税律师提出了以下辩护意见:

(一)汽车贸易公司基于真实柴油购销交易取得发票,符合税法规定,不构成虚开

汽车贸易公司自加油站采购柴油后,部分自用,超出自身需求的部分委托加油站经理销售给个体司机。尽管柴油未实际运抵汽车贸易公司厂区,但根据《民法典》关于“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等规定,柴油所有权已发生合法转移:汽车贸易公司支付货款时取得柴油所有权,委托加油站经理销售时通过指示交付方式将所有权转移给个体司机。本案中,发票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一致,不构成税法意义的虚开,更不构成刑法意义的虚开犯罪。

(二)汽车贸易公司实控人主观上系为赚取购销差价而非骗抵税款,公司抵扣进项税额亦未造成增值税税款损失

一方面,公司实控人大量采购柴油的目的在于以优惠价格锁定成本、获得返利以及通过转售赚取差价,而非为骗取增值税税款。公司实控人对加油站经理所称的“富余票”操作模式并不知情,亦未与加油站经理达成虚开合意。

另一方面,汽车贸易公司支付给加油站含税价款,加油站已就开具的发票申报缴纳了销项税额。汽车贸易公司抵扣的进项税额对应的是加油站已纳税款,在汽车贸易公司采购环节未造成增值税损失。即便汽车贸易公司在委托加油站经理销售柴油环节存在未申报销项税额的账外经营行为,其造成的损失亦系销售环节偷逃税款所致,而非取得进项发票抵扣环节所致。

(三)本案实质为账外经营偷税问题,不具有刑事违法性

汽车贸易公司委托加油站经理销售柴油后通过个人账户回笼资金、未申报销项税额,其盈利点不在于虚抵进项税款,而在于未按规定申报缴纳销项税额。该行为在性质上属于偷逃税款的行政违法行为,应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追究行政责任,而不应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同时,汽车贸易公司已对个人卡收入补充申报并缴纳了相应税款,积极消除了违法行为后果。

三、案件意义

本案中,华税团队在侦查阶段即介入案件,通过系统梳理货权、资金、发票“三流”走向,精确论证真实交易链条的存在,将税法原理与刑法理论相结合进行专业辩护,有效推动了司法机关对案件定性的重新审视。虚开案件往往涉及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分,专业税务律师的价值恰恰在于能够穿透表象,从税法原理层面厘清行为性质。华税律师准确区分了“真实交易基础上的代销转售”与“无真实交易的票货分离虚开”两种行为模式,为同类案件的定性提供了参考。同时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从主观目的与客观后果两个方面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展开分析,明确提出对于存在真实货物购销、已支付含税对价的企业,即便下游转售环节存在账外经营等行为,亦应准确界定行为性质,避免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混同。

四、关于华税

国内第一家税法专业律所。华税成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第一家专业化税法律师事务所,深耕税法咨询与顾问、税务合规、税务争议解决、涉税刑事辩护等税收法律服务二十年。

中国税务律师行业的领跑者。华税秉持对税法精耕细作和专业高效的理念,累计成功代理上千件疑难、复杂涉税案件,在业界独树一帜,连续16年入选钱伯斯法律指南中国顶级税法律所名录,连续12年斩获《商法》杂志中国税法卓越律所大奖,连续10年荣登LEGAL500中国税法领先律所榜单,两度荣获汤森路通ALB十佳中国精品律所殊荣。

中国税务律师服务标准的制定者。华税多次接受全国律协、中税协的邀请参与编写制定《律师办理税法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税务司法鉴定业务指引》《税务司法鉴定业务操作指南》等税法业务标准和规范文件,编著国内第一本税法实务案例集《中国税法疑难案件解决实务(1-5版)》(法律出版社)、国内最早的税务律师执业必备丛书《中国税务律师实务(1-5版)》(法律出版社)。

国家税收立法的参与者。华税多次受全国人大、国务院、财政部、司法部等邀请参与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立法与修订的研讨工作。

税法服务细分市场的先行者。华税秉持“税务+法律+行业”的专业理念,自2019年以来连续七年发布重点行业领域税务合规研究报告,在能源、石化、煤炭、再生资源、医药、外贸、房地产、制造业、投融资、互联网、高净值人士等行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税法实务经验和海量的代表性成功案例,铸就行业税法专家的卓越口碑。

五、代表案例

1、广东某塑料生产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案涉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8000万余元。侦查机关以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侦查。华税律师为本案企业的辩护人,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最终侦查机关采纳律师意见,认定该企业不构成虚开犯罪,作出撤销案件决定。(2026)

2、北京某财税咨询公司湖南分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案,案涉增值税专用发票6.55亿元,案涉增值税普通发票4.57亿元,企业负责人被侦查机关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移送审查,面临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的刑事责任风险。本案经华税律师成功辩护,公诉机关最终采纳律师意见不起诉结案。(2025)

3、山东某灵工平台企业涉嫌虚开发票罪案,案涉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5100万元。公诉机关以涉案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犯虚开发票罪提起公诉。华税律师为本案部分被告人成功辩护并争取法院缓刑裁判结果。(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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