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财税法律服务业务交流会”的通知


2025年,我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税收立法进程提速,随着《增值税法》的出台,现行18个税种已有14个完成立法,《消费税法(草案)》、《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预备提请审议;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显著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落地;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与智能化改造持续深化,数电发票应用广泛推进,税务执法精确度稳步提升;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我国积极推动双边及多边税收秩序构建,税收信息交换迈入新阶段,国际税收秩序正经历深刻变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深化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推动财税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更好发挥财税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分析研讨当前涉税服务新动态、新业务和热点难点问题,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办,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吉林省律师协会、辽宁省律师协会联合承办的“2025财税法律服务业务交流会”定于2025年8月31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办,交流会以“高质量发展与涉税服务创新”为主题,聚焦改革前沿与实践挑战,共探涉税服务发展路径。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吉林省律师协会、辽宁省律师协会

协办单位:黑龙江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吉林省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辽宁省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黑龙江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宣传与联络委员会

学术支持单位:辽宁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8月31日(周日),会期一天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友谊宫酒店

三、参会人员

税务律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干部、法官、检察官、高校学者、研究生、企业财税人员等涉税人士

四、相关要求

本次交流会不收取任何会务及资料费。受会议场地限制,所有参会人员需按时提交报名表,经组委会确认并发出正式邀请函后方可参加。

五、报名方式

方式一:邮件报名:请于2025年8月20日前将附件2会议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shuifa20250831@126.com。

方式二:快捷报名通道: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跳转至报名界面,在线提交表单报名。

联系人:

刘 莉 18646339889

荣亚萍 13500898660

李敬先 15524139333

张 倩 18010058436

来源:

黑龙江省律师协会

https://www.hljlsxh.org.cn/html/1/158/1027.html

吉林省律师协会

https://mp.weixin.qq.com/s/xfSuAi4Jzyct5dcbEIqA0w

辽宁省律师协会

https://mp.weixin.qq.com/s/5q7W-7cppViIDelXdDs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