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七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的通知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我国税制建设走过了计划经济税收制度、市场经济税收制度和新时代现代税收制度的波澜壮阔变革历程,涉税法律服务也从无到有、从封闭到开放不断发展壮大。

2018年是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开局之年,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已经审议了耕地占用税法草案(8月)、车辆购置税法草案(8月),资源税法草案、税收征管法草案将在年底前提交审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印花税法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消费税法草案、房地产税法草案、契税法草案列入预备审议项目。特别是2018年8月31日通过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所得税制度、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反避税制度、第三方涉税信息提供制度、汇算清缴制度等制度创新,对于我国建立现代税收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减税降费持续推进并启动了大规模减税降费改革,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社保费的税费负担将明显降低,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将享受普惠性税收免除。实现了国地税机构合并改革,推进现代税收征管方式。正式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CRS),积极落实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推动国际税收规则体系变革,为我国“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提供有效税收保障。因此,必须树立机遇意识、前瞻意识、发展意识,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努力提升执业能力,才能适应新时代税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使命和新要求,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对外开放。

“中国税法论坛暨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自2010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七届,成为全国涉税服务行业的年度盛会,对引领提升广大律师、税务师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和投身国家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认真总结改革开放四十年我国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发挥财税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作用,分析研讨当前涉税服务的新动态、新业务和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引领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的行业发展、业务创新与战略合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于2018年12月16日在北京举办“2018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七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会议主题为:“新时代税制改革与涉税服务创新发展”

论坛将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学术机构的著名法学家以及知名税务律师和税务师等出席并发表演讲。

欢迎广大律师、税务师踊跃报名,积极撰写论文,论文主题请围绕税制改革、税收立法、税收征管、涉税专业服务创新、税收咨询筹划、税务风险管理、典型税案解析、税务争议解决以及纳税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优秀论文评选,并颁发获奖证书,部分优秀论文将刊发到《中国税务律师评论(第6卷)》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刊《注册税务师》及其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也欢迎税务干部、专家学者、注册会计师、企业财务/法务总监/税务经理等业界同仁和税法研究生报名参会和提交论文,对于提交论文、协会推荐或具有丰富税法实务经验者,优先录取参会。

本次论坛不收取任何会务及资料费,由于会议场地有限,所有参会人员需要按时提交报名表,经组委会确认发出正式邀请函后方可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承办单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

华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国富浩华(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直播支持:华税学院 | edu.huashui.com

二、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6日,会期1天。

三、地点:北京·京仪大酒店·多功能厅

四、会议费:本次会议免费参加,不收取任何资料费、会议费。交通和食宿等差旅费自理。

五、论文提交方式:请于2018年12月10日前发送到邮箱:taxlawyer2015@126.com,邮件主题需标明“2018第七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论文”,过期不予收录。

六、报名方式:

(1)联系人:李剑;邮箱:taxlawyer2015@126.com;手机:18601356040

(2)联系人:张倩;邮箱:taxlawyer2015@126.com;手机:18010058436

 

 

 

全国律协通知链接:

http://www.acla.org.cn/article/page/detailById/24314

中税协通知链接;

http://www.cctaa.cn/zczd/zxwj/2018-11-16/CCON17900000017700.html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8年11月8日

 

 

 

 

附件1:论坛日程安排

会议议程

 

1542356444(1)

注:具体安排当日如有变动,敬请谅解。

 

附件2:会议报名登记表

 

“2018中国税法论坛”参会回执

1542356478(1)

 

注:请最迟在2018年12月5日之前将参会回执(可复制或自行编辑)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taxlawyer2015@126.com。

 

附件3:论文撰写规范

论文撰写规范

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不仅要在内容上有创造性和创新性,而且在表达方式上应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一、论文格式

  • 标题。

一级标题:黑体,三号或16pt,段前、段后间距为1行

二级标题:黑体,四号或14pt,段前、段后间距为1行

三级标题:黑体,小四号或12pt,段前、段后间距为1行

2、中文摘要:摘要的字数一般为300-500字。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方法、所取得的结果和结论,应突出本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语言精炼。

为便于文献检索,应在论文摘要后另起一行注明本文的关键词(3-5)个。

3、正文。正文不少于7000字,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行间距为18磅;图、表标题采用五号黑体;表格中文字、图例说明采用小五号宋体;表注采用六号宋体;

4、文中表格均采用标准表格形式(如三线表,可参照正式出版物中的表格形式);

5、文中所列图形应有所选择,照片不得直接粘贴,须经扫描后以图片形式插入;

6、文中英文、罗马字符等一般采用Time New Roman正体,按规定应采用斜体的采用斜体。

二、书写要求

1、语言表述。论文应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炼、说明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避免使用文学性质的带感情色彩的非学术性词语。论文中如出现非通用性的新名词、新术语、新概念,应作相应解释。

2、注释。论文中对于直接引用的文字、数据或事实资料等加以注释;虽然未直接引用,而是用自己的话转述别人的观点,也应注释其出处;需要补充说明而又不便于在正文中说明的其他问题也应加注说明。注释采用脚注的格式。例如,注释采用脚注的格式。

3、参考文献。

(1)连续出版物:序号 作者.文题. 刊名,年,卷号(期号):页码[引用日期].

(2)普通图书:主要责任者.题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更新或修改日期):页码.

(3)专著:序号 作者.文题.//编撰单位.专著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页码.

(4)论文集:序号 编者.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

(5)学位论文:序号 姓名.文题.授予单位所在地:授予单位,授予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