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务律师将步入高速发展期 ——访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


 

编者按:近日,《法制日报》就涉税法律服务及税务律师行业的发展等问题采访了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并在2019年3月25日的《法制日报》刊发。现将采访文稿转载如下,与读者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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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税务律师行业发展如何,前景怎样?有什么域外经验可以借鉴?带着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

记者:请问税务律师应该如何定义?我国目前税务律师并不多,您觉得税务律师行业发展存在哪些问题,原因是什么?

刘剑文:税务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运用财税法律知识和技能,为国家和社会尤其是纳税人提供财税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

近年来,我国税务律师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总体而言,涉税法律服务市场和税务律师的发展仍较为缓慢。主要有3个方面原因:

涉税法律服务市场相对较窄。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意识不强,加上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缴税前置和复议前置的规定,导致诉讼业务有行无市;“间接税”为主的税法体制一定程度上成为税收筹划市场与报税服务市场的桎梏;我国的税务服务市场,特别是高端服务市场,多年来一直被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占领。

税收法治建设需要加快。实务中大量适用的是效力位阶不高的财税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与税收法定仍有相当距离;一些征管和执法人员税法素养不高,执法中容易引发税务争议;法院系统能够专业审理税务案件的法官供给不足;纳税人税法遵从意愿仍有待提高。

税务律师群体相对较少。专业税收法律服务供给不足,一方面是市场上的主客观原因导致的,另一方面也加重了此种市场规模的局限性。

记者:西方发达国家,税务律师行业发展状况如何?

刘剑文:以税务律师最为发达的美国为例,美国律师于20世纪30年代起涉足税务服务领域,涉税法律服务高度发达,税务律师高度发达。

美国的税务律师制度有四个特点:涉税服务市场较为广阔且分工比较精细,较早形成涉税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和团体,税务律师收入和地位普遍较高,以及涉税救济制度比较完善。

由于日常市场经营和交易中需要处理的税务问题较多,纳税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普遍较高,加上税收制度较为复杂,税法规定较为繁多,美国税务律师分工细化,产生了增值税律师、遗产税律师、个人所得税律师等。

涉税救济方面,纳税人可以选择由税务法庭、地区法庭或者索赔法庭受理自己的案件,决定了涉税争议解决业务的普遍性和涉税案件处理的便利性。

记者:怎么看我国税务律师的未来?

刘剑文:虽然我国税务律师行业起步较晚,但是市场潜力给税务律师的发展提供了非常大的空间。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税务律师将会步入高速发展期。

比如直接税改革将是我国税务律师业务发展的伟大革命,至少带动个人所得税报税服务市场和税收筹划市场两大市场需求,加上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和保护机制的不断完善,税收争议案件将大幅增加,“一带一路”倡议也推动税务律师在涉外税收业务上大有可为。

未来,我国税务律师将在服务国家财税立法工作,保障和谐稳定沟通的税法环境,提供税务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倡导纳税人依法纳税等各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周斌,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