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税成功案例:15亿元成品油专票虚开大案改判非法购买罪缓刑结案(2025)


在华税律师团队代理的一起成品油贸易企业接受价税合计15亿余元成品油专用发票虚开大案中,企业负责人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峻刑事责任风险。经过华税律师专业、细致、高效的辩护努力,检察机关和法院均采纳华税律师的辩护意见,纠正侦查机关的罪名适用,最终对企业负责人判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适用缓刑,案件辩护取得圆满成功。

一、案情介绍

涉案公司是一家从事成品油购销业务的实体贸易企业,从全国各地炼厂采购汽油后销售给中石油、中石化等主营机构,使用成品油贸易企业模块开受发票。2021年至2023年,该公司在采购上游炼厂成品油时无法取得炼厂开具的汽油发票,导致其成品油模块中欠缺汽油库存数据,在向下游主营机构销售汽油时无法正常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导致其销售业务不能正常开展。为了解决其成品油模块库存数据缺失问题,公司的企业负责人经朋友介绍,以每吨500元至8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成品油专用发票,以填补其库存数据并用于对外销售汽油,累计接受发票价税合计15亿余元,涉及汽油18万吨。

2023年初,案涉发票开具方所在地公安机关因接到举报立案侦查,并对开票方、受票方的相关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2023年9月,侦查机关以相关责任人员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移送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主犯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刑事责任风险。

二、辩护重心前移,审查起诉阶段全面发力

刑事案件的三个基本流程是侦查机关实施侦查,侦查终结后由侦查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终结后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批并作出判决。实践中大多数被刑事追诉的当事人往往认为律师的辩护工作只能在法院审理阶段发挥作用,但实际上对于涉税刑事案件而言,由于其本身较为疑难复杂又涉及专业的税法问题,关于所谓犯罪的行为定性和罪名适用的战场其实早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就已打响。

华税律师接受本案受票方企业负责人的委托时,本案已进入侦查尾声,即将移送审查起诉。在接受委托后,华税律师根据多年来在成品油涉税领域的刑事辩护经验,就受票公司的涉案成品油购销业务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并实地走访了经营场所。华税律师分析认为,导致受票公司虚接受成品油专用发票的原因并非抵扣增值税,而是由于上游供货商出于逃避消费税等各种原因在销售汽油时不提供成品油发票使得甲公司欠缺成品油模块的汽油库存数据,因而受票公司是以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段弥补其库存数据,不缺少进项抵扣税额,其主观上不具有骗取国家增值税税款的目的,客观上未造成税款被骗损失。

在此基础上,华税律师为企业负责人制定了主打罪名适用的罪轻辩护策略,即应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高法定刑仅五年,可争取缓刑),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高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并决定在本案审查起诉阶段全面发力,争取说服公诉机关纠正侦查机关适用的罪名。

三、四项辩护工作全面取得司法机关认可

在重罪变轻罪的辩护策略下,华税律师在本案审查起诉阶段着重实施了以下四个方面的辩护工作:

1、主动收集提交证明受票公司是实体经营企业、非空壳公司的大量证据材料。根据华税律师办理虚开案件的实务经验,贸易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往往容易被办案机关认定为是空壳公司,而目前国家对空壳公司暴力虚开的惩治力度不断上升,如果本案受票公司被办案机关错误认定为空壳公司,则将对后续整体辩护工作极为不利。因此,华税律师首先在空壳公司的问题上开辟战场,指导受票公司收集整理了大量证据材料,证明受票公司是民营实体经营企业,包括各类经营资质证照、办公场所租赁协议、油罐租赁协议、十多名员工的社保缴费记录、涉案期间的税收缴纳记录和地方水利基金等费用缴费记录等,全面证明受票公司具有成品油经营资质和经营能力,非空壳公司。

2、主动收集提交受票公司购销两个环节的业务真实性证据资料。华税律师在查阅侦查机关制作的案卷资料时发现,侦查机关只调查收集了受票公司和开票公司之间虚构业务的合同、发票等证据,但这并不能反映受票公司涉案业务的全貌。因此,华税律师协力受票公司将涉案期间从各个地炼和贸易公司采购汽油的合同、油库入仓作业单、第三方质检报告、上游供应商开具的化工品名发票清单等证据以及受票公司向主营机构销售汽油的合同、油库出仓作业单等证据予以收集整理并提交给办案机关,用以证明:

第一,公司在涉案期间并非只接受了虚开的汽油发票,而是有真实的货物采购和货物销售等实质经营活动,不具有“无货虚开”的主观恶意,只有“代开”、“补开”的主观意图。

第二,公司在涉案期间共取得了上游供应商的进项发票和涉案开票公司的进项发票,总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充足,无虚增进项骗抵税款的客观危害和主观目的。

第三,进一步证明公司不是空壳公司,有实质经营活动。

上列证据的提供使得检察机关启动退侦程序,并要求侦查机关到公司租赁油罐的经营地开展了调查取证活动,并认可了受票公司在涉案期间有油品采购和销售的客观事实情况。

3、聚焦取得发票的目的和成品油模块库存数据并主动收集提交证据材料根据华税律师的实务经验,侦查机关在办理虚开犯罪案件时,往往固守的底层逻辑是“没有真实交易”+“抵扣税款”=虚开犯罪,与之对应的核心证据就是无真实交易的口供和抵扣税款的记录。本案的侦查卷宗也明显体现出了这种思路,显然这也并不能反映受票公司接受涉案发票的目的和使用这些发票的客观实际情况。由于在案的客观证据中没有成品油模块库存数据相关材料,司法机关对金税系统中的成品油模块功能不甚了解,因此华税律师在这一领域开辟了另一个重要战场,梳理了近年来税务总局出台的成品油模块相关规定和操作手册,调取了受票公司成品油模块库存数据使用记录,向司法机关详细讲解成品油模块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上列三项辩护工作圆满完成了既定的辩护目标:让司法机关了解到受票公司在没有成品油模块库存数据的情况下无法对外开出成品油专用发票,并认识到受票公司取得汽油发票的目的不是为了抵扣税款,而是为了补足成品油模块库存数据从而可以对外开票销售货物。检察机关据此专门到当地税务机关咨询座谈成品油模块有关问题,并最终采信了律师提供的证据材料和相关意见。

4、结合两高司法精神和类似案例与办案机关沟通变更罪名在上述证据事实方面的辩护工作基础上,华税律师就受票公司应当适用的罪名与司法机关展开沟通。我们提出,两高涉税司法解释已明确虚开专票罪是目的犯,受票公司虽有虚接受发票的行为,但客观上无税款被骗损失、主观上无骗税目的,不成立虚开专票罪,其受票行为仅扰乱了发票管理秩序,可按照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为了解决司法机关对虚开犯罪普遍持有“对合犯”的思维,即开票方构成虚开犯罪,则受票方也构成虚开犯罪这种观点,华税律师还为检察机关提供了许多开票方构成虚开犯罪、受票方构成非法购买罪的裁判案例,请求司法机关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基本原则,对本案中的开票方和受票方的刑事责任区别对待,并支持华税律师提出的罪名适用意见。

最终,本案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即采纳了华税律师的意见,在起诉书中纠正了侦查机关的罪名适用,改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指控受票公司及负责人。法院最终也采纳了检察机关和华税律师的意见,判处企业负责人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适用缓刑,化解了严峻的刑事责任风险,辩护目标顺利达成。

四、关于华税

国内第一家税法专业律所。华税成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第一家专业化税法律师事务所,深耕税法咨询与顾问、税务合规、税务争议解决、涉税刑事辩护等税收法律服务二十年。

中国税务律师行业的领跑者。华税秉持对税法精耕细作和专业高效的理念,累计成功代理上千件疑难、复杂涉税案件,在业界独树一帜,连续16年入选钱伯斯法律指南中国顶级税法律所名录,连续12年斩获《商法》杂志中国税法卓越律所大奖,连续10年荣登LEGAL500中国税法领先律所榜单,两度荣获汤森路通ALB十佳中国精品律所殊荣。

中国税务律师服务标准的制定者。华税多次接受全国律协、中税协的邀请参与编写制定《律师办理税法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税务司法鉴定业务指引》《税务司法鉴定业务操作指南》等税法业务标准和规范文件,编著国内第一本税法实务案例集《中国税法疑难案件解决实务(1-5版)》(法律出版社)、国内最早的税务律师执业必备丛书《中国税务律师实务(1-5版)》(法律出版社)。

国家税收立法的参与者。华税多次受全国人大、国务院、财政部、司法部等邀请参与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立法与修订的研讨工作。

税法服务细分市场的先行者。华税秉持“税务+法律+行业”的专业理念,自2019年以来连续七年发布重点行业领域税务合规研究报告,在能源、石化、煤炭、再生资源、医药、外贸、房地产、制造业、投融资、互联网、高净值人士等行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税法实务经验和海量的代表性成功案例,铸就行业税法专家的卓越口碑。

五、代表案例

1、山东某灵工平台企业涉嫌虚开发票罪案,案涉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5100万元。公诉机关以涉案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犯虚开发票罪提起公诉。华税律师为本案部分被告人成功辩护并争取法院缓刑裁判结果。(2025)

2、内蒙古某钢铁集团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案涉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6.28亿元,企业负责人被指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风险。经华税律师成功辩护,法院最终采纳律师意见判决对企业负责人适用缓刑结案。(2024)

3、新疆某成品油贸易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本案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5亿余元。公诉机关以涉案企业负责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提起公诉。华税律师为涉案企业负责人的辩护人。法院采纳华税律师的辩护意见,改判被告人逃税罪,量刑大幅下降。(2022)

4、刘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案涉增值税专用发票7000万余元。经华税律师成功辩护,公诉机关采纳律师意见改以逃税罪起诉,法院量刑得以大幅降低。(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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