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个体户”税筹频繁被查处!税务合规计划应关注三大要点


编者按:近年来,网络主播通过设立个体工商户取得收入被税务查处的案例频发,其中多起被定性为偷税,违法行为主要分为三类,分别是转换收入性质、改变征收方式以及虚列成本费用。不同的案件类型下,网络主播所面临的税务风险有所不同。在新的征管形势下,“税收筹划”不复存在,“税务合规计划”应运而生,那么网络主播应当如何设计“税务合规计划”应对风险,本文将作简要分析。

01

网络主播利用个体户取得直播收入被查处案例频发

(一)案例一: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经营所得

网络主播李某自2023年起,以其个人名义在某直播平台为某销售商家带货。2023年度,李某从该销售商家取得带货佣金500万元,并从直播平台获得其他佣金收入100万元。李某将上述合计600万元收入均计入其个人名下个体工商户账户,并按经营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机关认定,李某与销售商家、直播平台之间构成劳务合作关系,其以个人名义取得的600万元佣金收入应属劳务报酬所得。据此,该收入应由销售商家和直播平台分别履行代扣代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同时李某需就该项收入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二)案例二:成立个体户违规使用核定征收政策

2021年至2023年,网络主播张某以其名下个体工商户的身份,与抖音、淘宝等直播平台合作开展直播活动,累计取得佣金等收入共计1300万元。该经济开发区为扶持新兴业态发展、吸引税源,将销售货物经营所得的核定征收率设定为0.4%。基于此,张某在2021年至2023年间,均按0.4%的核定征收率,将其1300万元收入作为经营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然而,税务机关指出,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网络直播发布者设立的企业及个人工作室应当依法设置账簿,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所得税,不得违规适用核定征收政策。

(三)案例三:虚列成本费用在经营所得税前扣除

自2022年起,网络主播陈某注册了一家个体工商户,用于归集其直播活动取得的销售收入,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将相关收入按经营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部门在对该个体工商户2022年至2023年经营所得申报情况进行核查时,发现其成本费用率高达95%以上。基于此异常,税务部门要求陈某提供完整的记账凭证及相关资料进行核实。经核查比对,税务部门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违规列支经营者工资薪金:该个体户每月向陈某支付1万元,并将其作为“工资薪金”在税前列支;

2.虚列与经营活动无关的个人消费:该个体户取得的发票中包含陈某个人消费的高档服装、豪车等支出,仅部分实际用于直播及商务活动,但其在税前全额列支了这些费用;

3.列支经营者家庭成员无关费用:陈某父母租住豪宅所产生的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个人生活开支,也被该个体户在税前列支。

(四)小结

以上三起案例揭示了直播行业涉税案件频发的关键问题,一是主播取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直播公司在这期间是否有一定的税务风险;二是如果主播取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那么应该如何使用正确的征收方式,以往使用的核定征收政策无法继续该如何处理;三是适用查账征收的个体户成本费用如何列支。

02

网络主播违规“税筹”的三大税务风险

(一)经营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争议引致偷税风险

实践中,对于网络主播从直播公司取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两者的差异取决于网络主播与直播公司之间的关系,如果网络主播与直播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网络主播仅仅以自身的劳务取得收入,那么网络主播取得的收入应当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而非经营所得。在此情形下,网络主播若成立个体户按照经营所得进行缴税,则存在被认定为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的偷税风险。需要提醒的是,即使主播用于结算收入的个体工商户已完成注销登记,该注销行为通常不能免除主播个人对其通过该个体户取得的、本应申报纳税的收入的法定纳税义务。税务机关仍可依法向主播个人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处以罚款。而且,在网络主播取得的收入被认定为劳务报酬所得的情形下,直播公司依法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定义务。若直播公司未履行该义务,将面临被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处以应扣未扣税款0.5倍至3倍罚款的风险。

(二)违规适用事前核定将可能引发补税、滞纳金或被处罚款的风险

核定征收可分为事前核定与事后核定。其中,事前核定指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定额、定率等方式申报缴纳税款。该制度设计的初衷在于通过简化征管流程,降低税务机关征管成本与纳税人遵从成本,提升税收效率。尤其对于财务核算能力有限、难以规范建立账簿并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的纳税人(如部分个体户),税务机关允许其适用事前核定征收,以减轻其申报负担。

然而,实践中部分个体户滥用事前核定政策进行政策套利,造成税款流失。近年来,受此影响,事前核定政策呈现明显收紧态势。部分地区已发布公告,终止数万家个体户的核定征收资格,强制要求其转为查账征收。

在法规政策层面,对网络主播的监管要求亦日趋严格。2022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税总所得发〔2022〕25号)明确规定:网络直播发布者设立的企业及个人工作室,应依法设置账簿,并原则上采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所得税。

因此,网络主播及相关主体必须清醒认识到:违规适用核定征收政策(无论是通过“定期定额”征收,还是通过入驻特定园区获取超低核定征收率),不仅将面临补缴税款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若同时存在未按规定申报或进行虚假申报的情形,更可能被税务机关定性为“未申报”或“偷税”,进而被处以罚款,甚至可能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三)适用查账征收的个体户虚列成本或未取得发票将面临纳税调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该法明确规定以下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个体户业主及其家庭的个人消费支出、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支付给个体户业主本人的工资薪金支出。此外,《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等规章要求,个体工商户必须妥善保管与成本、费用支出相关的合法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付款凭证等),作为核算与申报的依据。

在税收监管手段持续升级的背景下,税务机关依托大数据(如金税系统)强化了对申报信息的比对分析。若个体户申报的成本费用数据,与系统通过发票信息、银行流水等外部数据测算的合理水平存在显著差异,系统将自动触发预警。税务机关收到预警或发现其他涉税疑点后,将会对纳税主体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对于经提示、约谈后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启动税务检查程序。

03

网络主播税务合规计划应关注的三大要点

(一)明确所得性质并事先取得税务机关认可

在税法层面,经营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之差异并未明确。实践中,仅根据主播与直播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性质判断有所偏颇,我们认为,应当根据主播提供劳务或从事经营的经济实质判断。据此,网络主播可从工商登记、成本费用凭证(设备、场地、助理工资、采购、差旅等)、与平台/MCN签订的合同(关注权利义务条款、风险承担、结算方式)、业务运作模式(自主选品、内容创作、流量获取方式)、财务独立核算记录等等方面,论证其收入构成符合经营所得的特征(存在经营实体、承担风险、独立运营),降低被穿透认定为劳务报酬所得而引发税务风险。在设计网络主播税务合规计划时,应通过方案明确收入性质,并事先取得税务机关认可。

(二)充分了解政策及实施口径,留存相关凭证

对于适用查账征收政策的个体户而言,应当充分了解政策规定,明确可以列支与不能列支的费用,而且对于能够列支的费用应当留存相应的凭证。对于企业而言,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购进货物未取得发票而进行税前列支的,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的风险。而对于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等主体而言,购进货物是否只能在取得发票的情形下才能进行税前列支,税法并无相关的规定。实践中,存在税务机关根据《管理办法》不准许未取得发票的个体户进行税前扣除的情形,但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并不属于企业,不是《管理办法》的适用对象,这一观点在(2024)辽10行终174号判决中也得到法院支持。我们提醒,网络主播应当及时保管业务发生的相关资料,包括合同、支付凭证、结算单据等,且在涉案后与税务机关积极沟通,争取以实际发生成本全额扣除。

(三)合法争取适用核定征收政策

前已述及,核定征收分为事前核定征收和事后核定。事后核定指的是,纳税人在采取查账征收方式后,被税务机关查处发现其存在下表中第(二)项至第(六)项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对其应纳税额采取核定征收,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税款征收。对于被查处的网络主播,在其所得性质被认定为经营所得的前提下,虽然其事前征收的资格被否定,但如果存在应当设置账簿而未设置或者设置了账簿但账目混乱、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的等情形的,仍然可以主张税务机关对其收入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核定,避免承担较重的经济负担。

04

小结

网络主播通过个体户取得收入面临三大涉税风险点。一是网络主播从直播公司取得收入的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经营所得,实践中存有争议。对于实际承担运营风险、具备经营实质的网络主播,涉案后的首要策略是围绕“经营所得”属性,积极、系统地向税务机关举证其业务实质(如独立运营、风险承担、成本投入等),力争改变所得性质认定,从根本上避免偷税风险。二是在事前核定政策逐渐收紧的背景下,网络主播通过个体户取得收入还应当关注个体户的征收方式。若网络主播事前核定的资格被取消,同时又满足事后核定条件的,可进一步争取在补税阶段适用核定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额。三是对于适用查账征收政策的个体户而言,应当充分了解政策规定,明确可以列支与不能列支的费用,而且对于能够列支的费用应当留存相应的凭证。